
招聘7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上林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森林消防队员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森林消防员7名。
2.从事森林灭火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应急事业,志愿加入应急救援队伍。
2.年龄条件:18至30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备特殊岗位技能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持有A1驾驶证可放宽至40周岁。)
3.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双侧裸眼视力4.5(含)以上(或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精神疾病史,无口吃、重听、色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相关规定。
5.优先条件: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有国家认可的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满足以上任意条件可优先录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发表、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政治性问题的言论、信息,或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而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的;
5.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受过党籍、团籍开除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6.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
10.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待遇参照《上林县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三、招聘具体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lyj5222977@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森林消防员”)。
现场报名:携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林县应急管理局3楼办公室(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178号)办理。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3000米跑,合格标准为16分钟内完成;俯卧撑,32次/2分钟为合格。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前须签订《体能测试健康安全风险承诺书》,未按规定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及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四)公示及聘用1.公示:根据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报名咨询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大丰街178号(上林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771-52229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他人借招聘名义收取费用。如有此类情况,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771-5222977)。
3.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