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田林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实工会工作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和基层职工之家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4名,具体岗位由田林总工会统一调配。
此次招聘的人员非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由田林县总工会统一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5日至2005年8月5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 工作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4. 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5.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
(2)熟悉公文写作格式,AI智能应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3. 依法被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7.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其他不宜从工会社会化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2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2850元/月,缴纳“五险”(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安排,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当月工资代扣)。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度绩效参照田林县关于在岗合同制聘用人员(编外人员)标准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8:00-12:00,15:00-18:00)。
2.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3. 报名方式及地点:如实填写报名表后携带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到田林县总工会二楼(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新安街18号)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根据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
(三)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禁止携带手机、参考资料等电子或纸质物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笔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人员需到县级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社会征信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在田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及田林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田林县总工会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田林县总工会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考察、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中如出现放弃或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者,按相应环节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田林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田林总工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新安街18号
联系电话:0776-7212219
附:田林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