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2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条件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二、招录岗位:
(一)非营利劳动服务辅助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熟悉基本电脑操作及办公软件应用。
(二)保洁:1名。
三、招聘人数:2名
四、工作内容:
(一)非营利劳动服务辅助员:主要从事文秘、后勤服务等办公室综合性事务。
(二)保洁:主要从事保洁、后勤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薪酬待遇:按北海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非营利劳动服务辅助员可再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
六、工作地点:北海市长青东路105号
七、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长青东路105号市科协办公室,联系人:刘家娥、岑芳芳,电话:3032151、3033179)。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
(2)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相关最高学历证明。
应聘人员也可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北海市科协邮箱(bhkxyx@163.com)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核
1.对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符合招聘条件的,组织相关人员面试。
2.对拟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与了解,并与本单位所设岗位的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测试。
3.面试及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并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温馨提示
本次招录公告以及后续相关工作将分别在北海人才网和北海市政府门户网公布,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的材料,我单位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