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足荣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有意愿在德保县足荣镇工作,身心健康,有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税务会计、企业财务管理等专业,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优先;
(四)定向招聘生源地或户籍为百色市的人员,年龄在18至40周岁范围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被聘用为德保县编外人员或已被聘用后辞职的;
5.存在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本工作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为政府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管理由足荣镇人民政府负责。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由足荣镇人民政府进行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参照《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通﹝2023﹞194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5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德保县足荣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到以下邮箱:zrdzb@vip.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标注“应聘报名+名字”,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0776—3722109。
六、招聘步骤
(一)资格审查。我镇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我镇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面试通知。
(二)面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确定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招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聘用机关。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工作,视作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