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任务,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测绘岗位 |
1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理工类)、测量工程、大地测量、遥感科学与技术、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毕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能够熟练操作测绘仪器,熟悉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村庄规划等规划业务,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系统,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胜任外业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职称者优先。 |
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岗位 |
1名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测绘工程技术、建筑学、建筑工程、建筑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系统,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胜任登记业务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称者优先。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4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下载附件填写“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招聘报名表”“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文件重命名为“姓名+XX岗位+联系电话”,与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起发送至邮箱zrzyjrsk@qinzhou.gov.cn。
(三)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将对所有报名者的报名表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再统一组织面试,择优确定拟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携带本人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考察按照入围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应聘者成绩相同时采用加分制。考察结束后,由我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察人选本人承担。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人选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面试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确定聘用人选。
(五)公示。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经研究讨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察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录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按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即按2200元/月(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部分),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其签订2年的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用人单位现行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岗位、技术职称等工资福利标准待遇发放,购买“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公休政策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经考察,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
四、联系方式
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号市自然资源局509室;联系电话:0777-2877821;邮政编码:535099。
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12-1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302室;联系电话:0777-3682001;邮政编码:535099
本公告由钦州市测绘地理信息中心、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