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其中书记员4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书记员4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详见附件1《平南县人民法院2025年度聘用人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书记员岗位主要职责:担任案件记录、送达、卷宗整理归档等有关书记员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司法行政人员主要职责:会务保障、公务接待、办公室日常事务协调处理、协助做好设施设备管理等。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1990年8月25日-2007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起至8月29日下午6:00前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5)近期生活彩色照片一张;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平南县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其中,学习和工作简历从高中写起,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所需证件、承诺书签字的扫描版、报名表电子版以及照片压缩打包后(备注姓名+应聘岗位)发至政治部邮箱:pnfyzgk@163.com,联系电话:0775-7865729。
4.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网络传送的资料必须确保图片清晰、不变形,原件待进入面试后复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测试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测试和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相应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名条件和测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人选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1:1,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德、岗位匹配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综合招聘条件、测试及面试结果、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人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岗位办公地址及电话:平南县人民法院,平南县平南街道龚州大道499号,咨询电话:0775-7865729,监督投诉电话:0775-783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