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5个岗位
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乐滩建管局)是来宾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全额财政拨款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桂中治旱乐滩灌区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工程背景
桂中治旱乐滩灌区工程是国家水利部《加快灌区建设保障粮食安全近期重点建设规划》确定的全国9大灌区工程之一,同时也是国务院部署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项目涉及来宾市的忻城县、合山市、兴宾区和南宁市的宾阳县共4个县(市、区)25个乡(镇)228个行政村;下六甲灌区工程是国务院部署实施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灌区范围涉及来宾市的象州县、金秀县和武宣县3个县17个乡镇、1个农场。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服从工作安排,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16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四、岗位性质和其他待遇
(一)聘用性质: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单位编制,初聘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单位实际需要可优先续聘。
(二)工作地点:乐滩灌区工程、下六甲灌区工程各项目现场,具体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三)薪资构成:综合薪资由岗位对应基本工资、连续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构成。其中,职称工资标准为:初级职称200元/月、中级职称1200元/月、高级职称2000元/月,实行考核聘任制;技术岗位类别内设一般人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及高级主管四个岗级,相邻岗级工资差额为600元、800元、1000元;服务管理岗位类别内设一般人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三个岗级,相邻岗级工资差额为400元、600元,实行岗级晋升聘任制。
(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聘用期内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受聘人员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休假与差旅:享受带薪年休假,因工作需要出差或前往工地,差旅费补贴标准为60元/天。
(六)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岗位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按照正式岗位工资标准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16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注明应聘岗位)或《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张近期1寸彩色标准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上岗证(如有)、职称资格证(如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我单位人事教育科或直接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jk6620947@163.com,邮件名称及材料名称请按以下格式命名:报名岗位+姓名。
(三)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预审,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报名材料不退回。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人员自理。
(五)公示:根据面试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对象,将在本单位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拟录用人员放弃入职的,由乐滩建管局根据岗位紧缺及应聘者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替补程序。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
联系人:覃春芬,联系电话:0772-4288005。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高新区新侨路566号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建设管理局,邮编:54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