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考试
靖西市新甲乡大甲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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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17 -2025/7/19

为充实我院人才队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辖区人民健康,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名。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01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2名。


02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护理学类,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并取得初级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基层卫生院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至2007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违纪违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罚期限、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发布招聘公告中开始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19日


2.报名地点:靖西市新甲乡大甲卫生院办公室(靖西市新甲乡大甲街6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填写《靖西新甲乡大甲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2025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靖西市新甲乡大甲卫生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测评(2025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测评。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以上述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


(四)结构化面试(2025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等。开展笔试测评的,按职位1:3比例开展结构化面试。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2025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安排到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卫生院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其他参加人员中择优递补。


(七)确定招聘人选(2025年8月上旬)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2025年8月中旬)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04管理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含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工资待遇参照靖西市本级同类财政供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年终绩效参照市政府聘用人员绩效奖励标准发放。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05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


(三)报名咨询电话:0776-6126007。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