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桂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负责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扶持、优待抚恤、档案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文秘岗位1人。
三、招聘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政务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办理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40周岁以下。
5.性别:男女不限。
6.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1日(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桂平市郁江东路84号民政大楼1楼,桂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775-3372002)。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楼公告栏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聘用: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桂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5-33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