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符合大化瑶族自治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25年7月8日至7月11日,8:00-12:00,15:00-18:00)。报名者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交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党政办公楼6楼615室,联系电话:0778-5813195。
2.网上报名(2025年7月8日8:00至7月13日18:00)。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发送至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dhxzfb@hechi.gov.cn。
(二)初审
初审工作由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面试
通过初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应试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复审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体检后,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原件到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务中心1楼16号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与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个人及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持一份。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