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合同制书记员2名
二、职位要求
岗位一:立案信访工作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工作积极肯干,具有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有信访接待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二:办公室工作人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男女不限,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独立完成财务相关任务,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财务或会计相关专业、获取初级会计证、本科学历及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13日。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qxfyzzb@126.com。
(二)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并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参加笔试和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5)小两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
(三)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需签订两年期限劳动合同。
四、待遇
1.工资约250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费用实报实销。
咨询电话:0773-58005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