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5人1个岗位
广西大学(https://www.gxu.edu.cn/)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在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和各项要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七)30周岁以下(即199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
(八)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入职报到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九)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师德失范受过处分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5人,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学校审批——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如下:
(一)发布简章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通过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大学主页(https://www.gxu.edu.cn/)、广西大学招聘网(http://rszp.gxu.edu.cn/)发布。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根据个人意愿和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岗位申请一经提交,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填报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应聘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需上传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3,落款时间要求为2025年4月28日以后)。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5月11日。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开考,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审批同意后开考。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广西大学招聘网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不满60分者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资格复审、政治审查等。
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将加试面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核人选),面试、面试加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面试加试成绩不满70分者不能确定为综合考核人选。
(七)学校审批
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解除的,且个人档案到校经审查合格的,入职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按自治区高等学校教职人员控制数用人制度相关规定管理,实行“2+2”聘期,即:聘期前2年按照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聘用,与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2年期满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进入后2年聘用期,经审批通过后办理进入事业编制;聘期后2年期满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办理出编。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我校各类岗位。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笔试、面试、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均通过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发布,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备案后在原招聘简章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以上信息均不安排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了解最新情况,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申请状态,及时与学校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来校入职;属于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获得学历、学位证书3个月内来校入职。超过规定期限未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如因综合考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由学校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有递补,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在同类别岗位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分配,学校不安排住房和生活补贴,入职后需按学校要求入住学生宿舍开展工作。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37366(人力资源处,唐老师)
监督电话:0771-3237354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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