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人员2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救助管理站隶属于南宁市民政局,主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提供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妥善安置等救助保护服务;承担跨省接送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等流浪乞讨人员的中转分流安置工作;开展被拐卖未成年人解救后的救助保护工作;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庇护场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救助科受助区协管员2名(男性、女性各1名)。主要分性别负责入站人员的登记接待、男受助人员安全检查、站内男性受助人员的管理、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心公益事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和调配,能够接受夜班和周末倒班(有补休),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熟悉操作电脑,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持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
(一)在广西就业、南宁市民政局网站以及本单位范围内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18日、21日,共3天;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报名地点在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南宁市长湖路5号救助管理站办公楼708室)。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2张。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报考人员必须在每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如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需提交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笔试比例1:50的,则直接面试,不进行笔试。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1门,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救助管理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工作实务相关知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有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初步定于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七)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薪酬标准
按南宁市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相关文件执行,支付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管理规定
凡经聘用的人员,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日常工作根据我站制定的考核方案,严格依法按章管理。对违反单位管理规定的人员,我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肃考试纪律
1.应聘者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和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应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特别提醒: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71-5616164
监督电话:0771-2859653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v2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