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东兴市卫生健康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会计助理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从事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和日常事务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四)招聘岗位要求:
1.会计,会计学,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等会计学类专业;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统计、审计、经济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考虑。
5.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08:00起至2025年4月18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以“姓名+岗位”的名称发送至邮箱:dxswjjrszp@163.com。
1.《东兴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其他重要证书的扫描件。
三、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以电话形式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到东兴市卫生健康局党群人事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如现已从业者,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通过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东兴市卫生健康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前,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与现有聘用人员待遇一致,按要求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
本公告由东兴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与东兴市卫生健康局党群人事股联系。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23号3楼,联系人:李股长,电话:0770-768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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