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2024-12-2519:01来源:梧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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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实施和教育质量提升,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结合梧州市教育督导队伍现状,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质量监测中心专技人员两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遴选质量监测中心专技人员,确保程序公开透明,过程公平公正,结果客观真实,达到优中选优的目的。
(二)熟悉教育政策、对基础教育状况有一定的了解,具备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具有教育理论素养,了解教育教学实践、教育评价与监测工作,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以打造专业化水平高的教育质量监测队伍为原则,选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术,熟悉各类常用办公软件,胜任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级各类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质量、身心健康状况、影响学生发展的相关因素进行全面科学的监测及数据统计分析,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遴选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教师。
三、遴选岗位及名额
质量监测中心专技人员2名。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奉献,师德高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25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应符合《关于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梧人社函(2020)89号)规定的调动条件。
(二)专业条件
1.曾荣获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优秀,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写作能力和协调能力。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各类荣誉。
4.近三年参与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或教育教学相关评价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严重违纪违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人员。
五、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网络形式进行。个人意愿参加公开遴选的,填写遴选报名表(附件),连同相关材料,于2025年1月5日17:00前发送梧州市教育督导室邮箱,3847175@163.com。
3.报名材料:(1)遴选质量监测中心专技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手写签名扫描版、(2)身份证、(3)学历证明、(4)教师资格证、(5)职称证、(6)荣誉证书、(7)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所有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
报名者在应聘中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齐全,取消报名教师的遴选资格,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报名教师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上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内容及赋分: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年度考核;指导老师情况;综合类奖励;教育教学成绩奖励;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教育教学管理等。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评委对申报教师的业绩成果进行考核评定,根据分值的高低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符合条件人数不足5人,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考核
1.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1日。
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1510室。
2.内容及方式:对参与遴选人员采取个人陈述和答辩的方式,考察其教育督导能力。总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10分钟。
(1)个人陈述:①个人在教育管理、教学和教育研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工作特色、工作亮点;②个人在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面的优势,以及对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如何提升教育质量的思考。
(2)答辩:遴选工作评审组专家提出相关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3.成绩计算:
(1)成绩组成。由个人陈述和答辩成绩组成。个人陈述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评委给出的个人陈述和答辩成绩,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遴选人员的单项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合计为面试总成绩。
(五)遴选总成绩确定
遴选总成绩为100分,按业绩考核、面试考核赋分各50%权重计算总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达到总分值60%及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以上者,不得按照遴选要求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人选
将遴选总成绩报送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梧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环节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梧州市教育局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入职项目和标准进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若确定需要递补,按遴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岗位人选后在梧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岗位人选资格。若岗位人选取消,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定是否递补。
六、回避制度
遴选工作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凡与遴选者具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的,应及时向遴选工作考务办公室申请实行公务回避。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4-6010283,监督电话:0774-384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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