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珠海国际仲裁院公开招聘会计人员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院拟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珠海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ZCIA”)注册地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本院改革后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治理机制,主要职能是依法独立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国际民商事纠纷。本院致力于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探索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会计岗位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报告及预(决)算信息公开。
3.负责收费票据的开据。
4.负责每月做好各项退费工作,并且编制退费明细表。
5.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并进行综合分析。
6.负责财务会计凭证和账簿装订及保管工作,定期做好会计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良好的财务专业功底,熟悉财税法规;
2.擅长账务数据分析和财务报告编制;
3.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如用友、金蝶等)及系列办公软件;
4.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团队意识和保密意识,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承压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资格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财会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具有累计5年以上从事财会相关工作经历,以及编制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相关经验。
5.具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6.不存在因违纪、违法接受过处罚和其他不适岗的情形。
特别优秀者,以上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薪酬福利
基础工资、绩效奖金、五险一金、企业年金、住房改革补贴、带薪年假、健康体检、节日慰问、专业培训、员工团建、人才补贴等,年薪酬税前30-35万。
特别优秀者面议。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包含报名、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具体安排。
1.报名方式:填写《珠海国际仲裁院招聘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hgjzcy@163.com,邮件名请注明“2024年应聘+会计+姓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其他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一般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名,如取得国外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工作经历证明;
(5)其他有利于证明个人能力和资质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三)面试:具体时间及形式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时请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用于核对。
(四)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的珠海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对拟聘人员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本院实行全员合同制,通过以上招聘程序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三)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参加本院内部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本院有权解除聘用。
(四)工作地点包括: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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