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扶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具体工作由扶绥县公安局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到基层派出所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或是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如是复退军人,可放宽学历要求。
(五)身心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适中;身体无纹身,面部没有明显胎记、疤痕等特征;无其他不适合公安工作的严重疾病。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聘用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报名程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体能考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资格审查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管理及待遇
(一)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与扶绥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扶绥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核定标准执行,普通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资待遇约35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扣除后工资额以实际到手为准。被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
七、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8号(扶绥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
咨询电话:
0771-7521507(扶绥县公安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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