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忻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一般工作人员1名,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不限,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2月20日-2006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0岁,男女不限。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五)大专以上学历。
(六)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调配和工作安排。
(七)党员优先选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线上、线下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提交填好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2份,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面试时核验原件。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请提交材料至忻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县委楼5楼);网络报名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并把打包文件命名为XXX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cxwxzjjgw@163.com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进行适岗性评价,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现场核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确定的体检人员自行到忻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将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按规定享受补助,食宿自理。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五、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简章由忻城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莫凤娟,联系方式:0772-55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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