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1个岗位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的作用,丰富拓宽反映问题的方法渠道,形成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浓厚氛围,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50人。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北海市医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三)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挂床住院、诱导老人住院治疗等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四)向市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五)充分发挥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关注民声舆情,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六)参与医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七)受邀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工作;
(八)听取市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三、招募条件
(一)社会监督员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保守秘密,坚守为民情怀,善于联系群众;
(四)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年龄在25岁-65岁之间,常年在本统筹地区工作或居住;
(五)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能够履行监督员职责,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登录北海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ylbzj/index.shtml),下载填写《北海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报名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hsybjjjjgk@126.com。
五、审核流程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审核择优选聘,聘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则自然解聘。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深圳路49号
联系电话:0779-3210942
电子邮箱:bhsybjjjj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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