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人。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性别女(198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类、会计学类、审计学类等专业,熟悉财务工作。
(三)岗位要求
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由应聘人员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8:00-12月2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北海市深圳路49号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箱(rsj2057027@163.com)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提供如下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验,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①《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服务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②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⑤学位证书;⑥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等。
邮箱报名者须将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市人社局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勤服务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复审,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掌握财务专业知识能力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公告发布前,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公告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原件。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前,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前一天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方式和内容,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五)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市人社局组成考核组,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考核对象面谈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笔试成绩和面试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www.bh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一)薪酬待遇按照北海市标准执行。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联系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电话:0779-2057027(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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