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玉林市妇幼保健院(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成立于1978年,是一家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技术先进、服务规范、特色鲜明的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基层指导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24年6月正式获批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运行资格,成为桂东南地区目前唯一一家可进行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俗称三代试管婴儿技术)的医疗机构。是玉林市唯一一家能开展产前诊断技术、亲权鉴定技术的医疗机构,玉林市产前筛查定点医疗机构、玉林市产科急救中心、玉林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玉林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中心、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第一批国家孕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玉林市不孕不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玉林市儿童孤独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成为玉林市第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生殖医学中心、产科为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培育)学科、第一批玉林市妇幼健康服务市级重点学科,儿科为玉林市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为玉林市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妇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为第一批玉林市妇幼健康服务市级重点建设学科。医院现有职工950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70余人,高中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开放床位500张。目前在建的玉东院区占地186亩,预计3年后启用,玉东院区启用后床位增至900张。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48人,其中医师岗位25人、护士岗6人、医技岗13人、行政后勤岗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范围符合专业技术需要(应聘医师岗位者,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入职前完成规培并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聘护理岗位者要求须在入职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礼貌大方;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详见岗位计划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方式
(一)报名方式
1.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计划岗位落实到位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12月1日广西医科大学双选会我院展位(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南宁-校本部露天运动场)。
医院人事科(玉林市体育路113号玉林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楼三楼)。
网上报名:通过邮箱
提交《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有关证明纸质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职称证、执业证及业绩成果等报名材料(PDF文档)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命名“姓名+报名岗位”。
2.其他岗位
通过医院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择优录用。具体招聘启事将通过医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应变能力、必需的综合知识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具体考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表的考试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公开招聘结果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择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标准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单位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国家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的“两个同等待遇”政策。
(三)高层次人才待遇:按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监督与咨询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090181(监察室)。
咨询电话:0775-2090081(人事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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