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1人1个岗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天水市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含部属师范大学甘肃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国优计划”毕业生,甘肃省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天水市各县区计划招聘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141名。其中秦州区17名、麦积区24名、秦安县19名、甘谷县14名、武山县15名、清水县26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26名。具体计划详见《天水市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国家公费师范生、省级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可报名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岗位;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可报名麦积区、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岗位。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参加我市各类就业考试已签约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双向选择签约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天水市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发送到报名岗位所在县区教育局指定邮箱。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以符合条件要求的电子邮件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2025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天水师范大学体育馆综合馆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由报名岗位所在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1)《天水市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签约活动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2张;
(3)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或《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天水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内容为甘肃省现行高中必修教材中的一个知识点。考生现场抽取授课题目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授课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岗位确定
面试结束后,对每个岗位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报名岗位和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对未确定岗位的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学科对面试成绩重新进行排序,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本专业招聘学科空余岗位中依次进行选岗。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提交书面材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确定岗位后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对放弃就业的甘肃省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市县教育部门不再承担协议中帮助落实任教岗位的义务。
对最后仍未确定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协议地天水的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县为主、双向选择、按需签约”的原则,由县区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协议培养师范毕业生落实任教岗位。
(五)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县区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由县区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村、社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资格复审
由县区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件资料及资格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考生,以及2026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名人员资格。
(三)考生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天水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秦州区教育局:0938—8216120
麦积区教育局:0938—2726920
秦安县教育局:0938—6522547
甘谷县教育局:0938—5630187
武山县教育局:0938—3421576
清水县教育局:0938—7154093
张家川县教育局:0938—7813584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938—8210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