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诚实、勤奋,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具有在应聘岗位开展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和相关专业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符合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高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七楼西侧)。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高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或成绩单)等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已签约就业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共7天。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临床各科室岗位(护理、护理学专业)需进行护理技术操作考核,由高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笔试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比例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的进入操作考核和面试程序。
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技术操作(护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操作考核
操作考核仅限报考临床各科室岗位(护理、护理学专业)人员参加。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考核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参加操作考核。
考核项目从常用护理技术操作项目中抽取,考核时间以本项目规定的标准考核时间为准,满分100分。护理技术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全部参加面试。护理专业参加操作考核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临床各科室岗位(护理、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护理技术操作成绩×40%+面试成绩×1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本年度内有效,期间若因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取消拟招聘资格,依据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高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为医院临聘专业技术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
3.薪资福利待遇按医院临聘人员待遇执行,受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可进入人事代理程序,经考试考核转为人事代理人员,薪资福利待遇按人事代理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单位予以解聘。
八、组织领导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高台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36-66210161899364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