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校园卫生与健康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健康,提升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常见疾病防控和日常健康管理的能力,按照国家《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规范》(WS/T10019-2024)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及学校卫生工作。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关爱学生,责任心强,身心健康,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后出生)。
(二)专业及资质条件
1.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质要求:医学专业毕业或已获得医师(护士)以上资格;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待遇
1.岗位名称:经开区学校及幼儿园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招聘人数:1名。(详见附件1)
3.薪资待遇:经开区学校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遵照《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执行。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幼儿园日常卫生保健工作,包括学生、幼儿晨检、午检,监测学生、幼儿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幼儿健康档案。
2.处理学生、幼儿常见伤病,提供基础医疗护理服务,对无法现场处理的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并协助转诊。
3.开展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消毒、隔离等措施,配合疾控部门做好传染病排查与上报。
4.组织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如开设健康讲座、制作健康宣传材料,普及卫生知识(如近视防控、营养健康、心理健康等)。
5.协助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监督,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提出整改建议。
6.完成学校、幼儿园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6日
应聘人员请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电子版(详见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医师(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图片或PDF文件。将以上文件资料统一建立文件夹后归档,压缩文件包后发送报名邮箱。报名邮箱地址:914361142@qq.com
初审结果,以邮件形式或电话告知。初审通过的,进入现场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30日
地点: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办公室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纸质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至现场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及传染病防控知识。考生参加笔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比例标准。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及岗位适配度、基础医疗操作(如外伤处理、急救技能等)。考生参加面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成绩公示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总成绩(笔试+面试)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通知应聘者本人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公示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拟录用人员同时向学校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如发现相关负面记录和禁入信息,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按程序报经开区组织人事局审批聘用。
3.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或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马老师0938-288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