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2人1个岗位
诚邀欣赏·醉美肃州
甘肃人事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22名,拟派遣至甘肃祁源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酒泉监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助人员22名(限男性),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协助监狱人民警察开展监控值守、秩序维护、后勤服务等辅助性工作。
三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及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5.自愿从事监狱管理辅助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说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再次聘用;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不适合从事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司法行政类、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四
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甘肃人事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通过酒泉监狱公众号、人事达人力资源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点击报名平台链接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620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9:00至9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注册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4.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2:00。
5.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8:00。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
3.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军人证明及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对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2次机会,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1次机会;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3次机会,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招聘情形”确定排名先后,无“优先招聘情形”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聘用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经公示合格后与甘肃人事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甘肃祁源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酒泉监狱)工作。
1.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派遣关系。
2.工资实发350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培训等。
3.单位统一配发制服,提供集中食宿。
4.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但未入围体检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建立后备人员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后备人员库有效期为1年。
五
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信息均在指定网站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及其他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的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5.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
甘肃人事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931-8232158
(2)政策咨询电话
甘肃省酒泉监狱政治处:0937—2660734
(3)监督电话
甘肃省酒泉监狱纪委:0937—2614692
咨询监督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