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酒泉市某国企单位子公司因业务运营需求,现委托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体要求计划详见《公开选聘岗位需求表》。
二、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符合选聘计划中任职要求,取得毕业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6.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三、选聘程序
选聘流程: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1.公告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肃州区公共实训基地608室)
4.报名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资质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咨询电话:13830736500
报名电话:18693735409
5.考务费:150元/人,报后不退。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告》的规定和《选聘岗位需求表》公布的选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在相应报考群内统一通知,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前在相应报考群内统一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成绩核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医院由选聘单位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单位要求提交《招考考察备案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拟录用名单将在酒泉市、区人社网站、酒泉在线等多渠道进行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
(八)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管理和工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工资分配考核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