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以后出生);
3.具有平凉市崆峒区户籍或在崆峒区有固定住所,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专业不限;
4.责任心强,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快;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和审判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系统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位证、毕业证,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于7月16日至7月18日(早8:30—12:00,下午2:30—6:00)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1003室报名。以上证件均需现场核对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测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待定,请考生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
1.计算机测试(60%)
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和看打,根据计算机录入速度、准确率等方面综合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2.面试(40%)
(1)原则上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计算机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前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计算机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三)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权重60%)和面试成绩(权重40%)计算出考试成绩,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调取政审材料。因政审材料不合格或未及时提交者不录用,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对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经院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参照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其他同类聘用人员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联系部门: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0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8699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