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6个岗位
为及时补充我院审判辅助力量,助力审判工作高效运转。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共2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详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书记员岗位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优先聘用。
(二)司法警察岗位应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体素质良好,能够承担安保、值庭、押解及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综合保障和辅助性工作;
6、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四、不得聘用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五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706办公室。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咨询电话:0939-8386510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岗位职责,测试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等。
七、机试
机试为速录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人员全部参加。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0分钟。测试项目为计算机文字听打录入,根据录入的文字总数、准确率评分。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甘肃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报考法警岗位人员全部参加。具体项目和标准为: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4'35″为合格;俯卧撑每分钟≥34个为合格;纵跳摸高≥260厘米为合格。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九、面试
面试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其中,书记员岗位根据笔试与机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法警岗位根据笔试与体能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察报考人员的个人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特长特点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十、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根据比例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书记员岗位笔试占50%、机试占30%、面试占20%,折合总分为100分。司法警察岗位笔试占50%、体能测评占30%,面试占20%,折合总分为100分。
十一、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医院,届时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三、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具备工作岗位履职条件,签订用人协议。
十四、待遇保障
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每月2300元。试用期满按照本院内部聘任制人员管理办法确定的岗位和相关规定确定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