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良好纪律性及敬业精神,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单位形象。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主要从事单位日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通过酒泉生态环境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截止。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诚信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76954489@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或可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30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根据面试结果决定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向市人社局备案。
四、工资待遇
单位为临聘岗位缴纳五险,五险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由单位统一缴纳,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工资月标准上涨50元,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工资月标准上涨100元。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诈骗。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人:曹金梅
电话:0937-2829817
邮箱:976954489@qq.com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玉门东路5号酒泉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