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4个岗位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甘社发〔2024〕7号)、《平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平市民〔2023〕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名(城市社区7名,新窑社区和五举社区8名),其中面向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崇信县东街、西街、滨河路、鱼堡子、鞫溪、新窑、五举7个社区1年(含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选聘2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崇信县生源或崇信县户籍(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崇信县2024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吸食毒品、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6.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11月21日,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崇信县西街124号崇信县人社局303会议室。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崇信县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选聘岗位要求崇信县社区1年(含1年)以上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城市社区或新窑镇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户籍、年龄、学历、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笔试工作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1.考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社会工作者职业能力、时事政治等,重点测试应试者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水平。
2.开考比例:笔试人选按报名人数和选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合格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四)面试。面试人选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据选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聘。
(六)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
(七)体检。根据总成绩及考察结果,按照选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就异议项目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确定人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选聘的相关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对公示期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在公示环节放弃或取消选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新窑镇分别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选聘手续,合同期5年,其中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半年,无工作经历的,见习期1年。试用(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备录人员库(有效期1年),按照实际录用人员1:1的比例,将本次选聘考试未录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15名备录人员,当社区工作者总体出现缺额时,按照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随缺随补。
(十)薪酬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薪酬由岗位工资和职业津贴构成。岗位工资人均月3200元左右,试用期间岗位工资按底定1个等级执行,见习期间工资按80%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等职业水平证书的,按照每月200元、300元、500元标准发放职业津贴。具体按照《平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分别由城市社区和新窑镇具体负责实施,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4.依法依规享受国家和省市县规定的带薪年休假、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崇信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选聘考试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二)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为保证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全程监督。
(五)本公告由崇信县2024年公开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9336102326
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09336123695
新窑镇人民政府:09336221046
(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科局纪检监察组093361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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