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州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州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州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州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省属驻州机关(含参公单位)以下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州内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南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费用,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30至8月2日18:00。
报名人员通过甘南组工微信公众号,下载《甘南州2024年度州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2),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连同电子版报名表(word格式)、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jpg格式,20kb以下)一起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nzklb@163.com,发送的压缩文件夹名称和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示例样表(附件3)要求规范填写报名表,并不得改动报名表格式,如填写不规范、发送邮件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将不予审核。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30至8月5日18:00。州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邮件方式回复报名人员。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8月2日18:00至8月3日18:00报名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4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8月4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南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5日8:30至18:00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主要测查应试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案例分析一科,由州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提前在甘南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南组工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机关应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75分以上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计划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凡发现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审批备案及任职
(一)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州委组织部经研究并在甘南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审批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机关将拟任职人员名单和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按相关要求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并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空缺职位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三)任职
遴选机关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可以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州委组织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人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考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需诚信守约,不得随意放弃考试环节,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政策补员需求,对无故放弃的,将进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各地组织人事部门。
咨询电话:0941-8218214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gJ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