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政府高级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名政府高级雇员,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统一管理,拟派驻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驻长三角区域分局、宜宾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高级雇员职责与义务,无不良社会行为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符合拟雇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2025年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高级雇员计划一览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要求的。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雇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日9:00时至2026年1月15日18: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相关资料发送到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办公室(人事科)邮箱ybsjjhzhxxcyj@163.com。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称和资格证书;
4.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业绩成果等,有多段工作经历的要分段提供)。
上述资料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考核
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四)体检
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考察
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组组长由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担任,采取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进行差额考察。
(六)公示和雇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
三、薪酬待遇
实行协议薪酬制,按合同约定执行,年薪约为人民币3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按月发放)、业绩奖金(年度发放),同一聘期的薪酬待遇不变。首次签订政府高级雇员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合同约定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雇用,不合格或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一个聘期结束后,双方愿意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聘期限原则上为1—3年。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过程中作弊、隐瞒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雇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二)应聘者应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831-8224762
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2025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高级雇员计划一览表
招聘单位 |
单位职能简介 |
招聘人数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薪酬待遇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报名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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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
宜宾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是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经济合作项目对接、重大活动、新兴产业招引等工作,负责产业研究、项目研判、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宣传推介,负责推动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孵化培育、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 |
1 |
政府高级雇员(长三角区域) |
产业研究、项目对接、项目研判、新兴产业招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重大活动组织策划 |
约30万元/年(含单位缴纳部分五险一金)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有2年以上高新园区、大型企业管理、招商经验或有投行中层副职及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熟悉动力电池、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储能、光伏等相关产业的经济政策、产业动态,拥有行业丰富的企业及人脉资源。 |
工作地点主要在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等长三角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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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高级雇员(京津冀区域) |
产业研究、项目对接、项目研判、新兴产业招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重大活动组织策划 |
约30万元/年(含单位缴纳部分五险一金)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有2年以上高新园区、大型企业管理、招商经验或有投行中层副职及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熟悉动力电池、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储能、光伏等相关产业的经济政策、产业动态,拥有行业丰富的企业及人脉资源。 |
工作地点主要在北京、天津等京津冀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