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6月28日在山东济南注册成立。2002年底,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09年6月,公司本部由济南迁至北京。1999年6月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05年2月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成长为一个发展领域涉及煤电、气电、水电、核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和煤炭产业的全国性、综合性能源公司。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总股本116.12亿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45.63%。公司装机容量7744万千瓦、资产规模2751.78亿元,分布区域涵盖山东、湖北、江苏、安徽等21个省(市、区);设立区域分(子)公司15个,并表二级子公司92家、三级子公司43家、四级子公司14家、公司本部及分支机构26家。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华电系统内公开招聘3名一般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学历,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筛选、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拟招聘岗位及人数
1.计划投资部:项目管理1人、计划与投资管理1人。
2.党建工作部(纪检办公室):纪检监督1人。
三、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意识和奋斗精神,能够胜任岗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所在单位和拟入职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拥有良好的综合归纳、沟通联络和语言文字能力,工作认真负责,作风踏实。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基层企业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相应职业资格)。
3.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上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所在单位认为工作表现较差的。
四、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与华电国际公司本部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或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任职条件且有意应聘者,填写《华电国际公司本部应聘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的PDF格式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位应聘者最多可应聘1个职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提供虚假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综合测试
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考察相关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和个人档案等,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办理入职
拟录用人员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其他报名方式不予接受,面试前不接待来访。
3.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适当调整岗位,应聘人员应服从安排。
4.公司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户口和配偶工作等相关问题。
5.薪酬和福利待遇执行华电国际本部相关规定和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10-83567766
招聘邮箱:zhangqian@hdp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