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心理治疗师2名
2.护士3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体各岗位招聘条件如下:
心理治疗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用心理学、临床医学类医学心理学专业,具有心理治疗师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护士: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二级及以上医院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1234号,组织人事科,联系方式:0575-85397770,平老师。
3.考试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招聘岗位计划数1:3及以内,直接进行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进行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得分高者入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4.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
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工作证明,同时递交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