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因轨道交通业务工作推进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轨道交通优秀人才,诚挚欢迎有志者踊跃报名。
01
招聘条件及具体岗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工作勤奋,态度积极,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学习经历。
5.身体健康。
6.技能类岗位要求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无妨碍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疾病(如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症及精神和心理障碍等)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普通话良好。同时,需在入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上岗资质。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社会招聘需求表》(附件1)。
02
招录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起至12月5日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招聘系统(网址:https://gdjt.hcmcloud.cn/recruit#/index),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按要求上传《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登记表》(附件2),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11月24日起至12月9日17:00止。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已超过网上报名期限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专业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名称有差异的,相近相似专业可视为符合专业资格条件。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在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sxsmtr.cn)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考生,如同意岗位调剂且符合其他岗位资格条件的,可进行岗位改报。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以电话、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人选,若未满1:3的,则按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笔试成绩及排名可在招聘系统查询。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选的年龄、职称、学历学位、无犯罪等情况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确认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总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终成绩70分以下或面试成绩80分以下的直接淘汰。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及综合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可在招聘系统查询。
(七)体检及人员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体检、政审(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体检、政审(考察)或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对象,并在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sxsmtr.cn)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缺员或因其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程序。
03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所有岗位年龄下限为18周岁,上限根据各岗位要求确定,日期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止。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资流水)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公告发布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五)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新员工入职后需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应聘者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招聘动态,也可电话咨询招聘相关事宜,谢绝来访。
咨询电话:0575-88589868(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本次招聘由运营分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161018(徐老师)。
附件:
1: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社会招聘需求表
2: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社会招聘登记表
编辑:荐职君
来源: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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