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规定,经研究,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农林科学院)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 岗位 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户籍 要求 |
性别 要求 |
其他 要求 |
岗位职责 |
| 技术技能类 | 科研辅助 | 2 | 38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专科专业:农业类、林业类; 本科专业:农学类; 研究生专业:农学类 | 不限 | 不限 | 能够适应田间工作 | 协助开展蔬菜或果树等田间和实验室试验,进行基地管理、数据整理汇总等工作 |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存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相关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要求在2025年11月21日前(含11月21日);涉及年龄计算的,38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含11月21日)。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派遣制管理。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577285431@qq.com
(1)《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4)如有农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也请提供。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注意及时查收或接听。
3.本次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数量相应核减。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1:5比例,由市农林科学院组织专业素质考评,专业素质考评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专业素质考评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现场原件校验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需提供报名时涉及材料的原件,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校验中材料信息不实或校验不通过的,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业务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在组织面试前24小时,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则按专业素质考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知人员递补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人才网(https://qzrcw.com/home)、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qz.gov.cn/)或“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人才网(https://qzrcw.com/home)、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qz.gov.cn/)以及“衢州市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25225,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