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29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3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可登录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438286/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选公招”栏)下载查询。
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为后续发布其他信息的指定网站。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
2.国(境)外高校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留学人员,本科须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3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职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条件,具体以《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为准。应聘人员须以2026年毕业所学专业及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学位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学位也须与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即硕士研究生对应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对应博士学位);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类别一致;
5.与应聘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和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1.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8:00-11月21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见“资格初审”第2点)按顺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应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PDF扫描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当天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若不满足招聘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2.现场报名:
高校现场报名设2个报名点,分别为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如有变化另行发布通知。
(1)温州医科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1月8日(周六)8:30-11:30,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周六)8:30-11:30,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
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见“资格初审”第2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与现场报名相同的材料于2025年11月22日(周六)8:30-11:30参加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审核后视为报名有效,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装订以便审核)
(1)《临海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贴一寸免冠近照;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读证明;
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相应的学位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但须进行现场查验,下同。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提供规培在培证明;
(7)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8)个人简历;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并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群“2026年临海市卫健系统校招联系群”,接收相关信息。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微信群“2026年临海市卫健系统校招联系群”公布。
因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考前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笔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3)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
3.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签约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各岗位签约人数因考试成绩相等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的,由市卫生健康局再另行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招聘单位与拟签约对象办理签约手续。如放弃签约,不再递补。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已签约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已签约对象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不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市卫生健康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人力社保部门监督。
2.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11月22日。年龄条件要求18-38周岁指1987年11月23日至2007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43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相应学位)认证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延迟定级,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予以解聘,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3.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满5周年。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海市中医院、临海市妇幼保健院(临海市妇女儿童医院)聘用人员实行报备员额管理,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4.应聘人员应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应聘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应聘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均须以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留学人员的学历和专业均须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相应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附件1“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类),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的所有专业。二级学科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要求范围内,但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5.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临海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6.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所有环节需要出
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带本人照片)、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加盖公安机关印章)。
7.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
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8.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临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9.本次招聘工作办理聘用手续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1
日,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招聘计划逾期不再使用。
10.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向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反映,联系电话:0576-89116937、85171277。
11.监督:中共临海市纪委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
(监督电话):0576-89116950;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5308193。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再作处理。
本公告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其他要求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