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录用编制均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zjtz.gov.cn/,通知通报专栏),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附件1为准;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目录,按照门类、类(一级学科)、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科目证明,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1日9:00-11月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31日-11月7日。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将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zjtz.gov.cn/)、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zjtz.gov.cn/)公布。
(二)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月15日。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5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其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25年10月31日(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5年10月31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反映(电话:0576-88320887),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0576-81820985。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台州市人事考试院信息科,电话:0576-88511408。
监督电话:台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576-88513615;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