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9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市属国企聚焦引才育才聚才,开展2025年“职面国企·菁英聚台”台州市市属国企高层次人才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市属国企开展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9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录用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资格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指在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前。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已就业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但录用后约定试用期、确定岗位等级时可不考虑其毕业后工作经历情况,按未正式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已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除外)。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预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台州市国资委官网:http://gzw.zjtz.gov.cn/
2.台州人才网:https://www.tzrc.cn/
3.各招聘单位官方平台(详见附件2)。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形式,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资格预审
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6日11时截止。
报名网址:https://kw.tzrc.cn
2.网上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报名需提供的资(材)料要求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3.网上资格预审
资格初审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6日12时截止。
本次报名与资格预审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
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初试当天根据报名系统上选择的初试校区(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初试,现场免去资格预审环节。届时也将通过短信告知初试时间地点,请保持通讯畅通。
4.现场报名、资格预审
⑴广州:暨南大学(石牌校区)金陵文化广场
2025年11月6日13:30-17:00
⑵深圳: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真楼一楼架空层
2025年11月7日13:00-17:00
现场报名和资格预审同时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材)料详见附件3。
(三)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初试形式为综合面谈,其中含自我介绍。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待两个校区初试结束后,汇总两个校区初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对象,达不到5:1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70分及以上)人数进入复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进入复试环节。
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复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在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人才网、各招聘单位官方平台公布。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11月9日,深圳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合格分为7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参加复试的人员复试成绩均不合格,该岗位招聘工作中止。
(五)总成绩
总成绩=复试成绩×100%。
(六)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前,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材料、证明、证件)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以上环节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制度,自行安排落实。应聘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时间、地点参加相关环节的,视同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台州市国资委官网、台州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官方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在收到拟录用通知后并于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的,该招聘岗位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至200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要求。
(二)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或电子照片一律不得当作有效身份证件。无法出具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情形,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体检、考察、录用等相应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应聘人员须确保本人报名登记的手机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有关考试结果等事项的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官方网站。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
(八)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进行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九)对招聘单位信息、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以及其他等需要咨询的,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及监督电话见附件1。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酌情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