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临海市应急服务中心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临海市内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员。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临海市新录(聘)用人员在我市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含)。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海市应急管理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1919号台运广场4楼(3号电梯)4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518297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临海市应急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②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个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④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本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面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数。
(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进入选聘后续环节。
(四)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察人员,由临海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聘的,由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视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根据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交流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应急管理局解释为准。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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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贯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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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时间 |
编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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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爱好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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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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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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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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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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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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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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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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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及 重 要 社 会 关 系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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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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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工作简历要填写到月,填写清楚工作变化的时间;籍贯填写到县(市、
区)、出生地填写到县(市、区)、镇。
2.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需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