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现开展2025年北仑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名。
三、报名条件
面向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包括城市社区书记、工业社区书记),报名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年龄、工作经历符合下述任一条件:(1)5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后出生),连续担任社区正职满5年,且从2024年10月31日起实际在社区工作;(2)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担任社区正职满两届或满10年,且从2024年10月31日起实际在社区工作。正职经历包含: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负责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3.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下述一项荣誉:(1)市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劳动模范、十大强基先锋、兴村(治社)名师、担当作为好支书;(2)省千名好支书、省级以上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领军人才、最美社工等综合性个人奖项或荣誉称号;(3)市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以上和谐社区、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综合性集体奖项;(4)区委、区政府授予的综合性个人奖项或荣誉称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形的,或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以及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10月24日16时前,向所在街道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报名表和业绩评价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各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业绩评价在街道公示3个工作日。
3.街道党工委在征求街道纪工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报考对象。
4.报名表、业绩评价表、报考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任命文件、相关荣誉等复印件)由各街道汇总后于2025年10月31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公布报名人员名单及业绩评价分。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或经人举报核实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业绩评价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业绩评价:采用百分制,按照《2025年北仑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仑党建办〔2025〕2号)文件规定填报。相关计算均截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
(2)面试: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按业绩评价分40%、面试成绩分60%的比例折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业绩评价分高者排名在前。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考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北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可酌情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街道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内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此期间国家、省、市对户籍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聘用人员需按照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人员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本招录公告由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9383200;传真号码:0574-89383170;监督电话:0574-8938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