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4人31个岗位
根据《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松委办发〔2019〕94号)、《松阳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补充办法(松组〔2023〕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具体选调职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部分岗位同步面向具有松阳户籍(松阳生源)或配偶在松工作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详见选调人员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品德好,遵纪守法,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且无违法违纪情况;
2.从乡镇(街道)选调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新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需满5年;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选调的新录用后工作需满2年;再次参加选调的,在现单位工作需满2年;
3.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43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及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4年12月及以后出生;
4.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
5.符合选调职位的学历(党委系统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专业、身份等要求;
6.符合工作岗位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我县选调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8.报考选调时需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县报考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5年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选调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调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10月25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选调计划数2个以上的按1:2的比例),不够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面试开始两天前,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序在前。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和匹配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复查选调条件。考察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考察分占1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考察分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考察人员有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对同批入围考察人员,可适时择优调入。入围考察后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列为择优调入人选。
(五)确定选调人员
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择优原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进行公示。如无合适的选调人选,经选调单位申请,县公职人员招录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可取消选调计划。拟选调人员经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统一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按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政策,行政(参公)人员原为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职级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职级;事业单位人员原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选调单位若没有相应岗位空缺,选调进入后按单位实际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岗位未设置的,暂按管理岗位九级聘任。
报名咨询电话:8817211、8803657
举报监督电话:8063833
信息公布网站:松阳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