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四季青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学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垃圾分类管理员 |
普通辅助 |
1 |
本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建筑类 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工商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户外巡查、垃圾分类管理等城管条线工作,责任心强。 |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五水共治管理员 |
普通辅助 |
1 |
本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土木类、水利类、建筑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测绘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 研究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态学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地理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城乡规划类、风景园林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户外巡查、五水共治管理等城管条线工作,责任心强。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6.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记录的;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类人事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17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二维码报名(见下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专业条件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和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予以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
(三)考试
1.笔试。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用考试相关考试要求。未遵守相关规定要求,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本次招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酬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政策结合四季青街道实际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4.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盛老师、王老师0571-89503549(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