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教育人才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市教育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湖州市第七中学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社会教师1名;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培训管理教师1名。
二、选调范围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三县两区)具有事业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湖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岗位需求表》),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时间等计算截至2025年8月26日;
(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2)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3)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4)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5)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6)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8)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8:30至2025年8月26日17:00止。报名采用网络初步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填写《湖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和各类荣誉、获奖证书等,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hz2398579@126.com),并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名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到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发邮件时主题栏须以“姓名+岗位名+手机号”的格式注明。报名有效时间以现场确认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不足3:1的,将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核。考核形式采取面试方式,湖州市第七中学初中英语和初中社会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微型课+结构化面试(按照微型课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湖州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培训管理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教师岗位微型课成绩不合格者和教师培训管理岗位最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进一步评估岗位匹配度。因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放弃选调资格的,由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和调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联系咨询电话(工作日):2398579;联系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211室。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