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满足永康市融媒体中心补充事业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融媒体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
经费 形式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专业 要求 |
年龄 要求 |
性别 要求 |
户籍 范围 |
其他要求 |
永康市融媒体中心 |
经费 自理 |
播音 主持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 研究生:播音主持艺术学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报名人员需持有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1989年8月18日)及以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8月1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8月22日17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仅注册不报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8月24日17时。
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报名资格初审由永康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永康市融媒体中心咨询。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8月25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9月24日9时—9月27日17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1。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面试
笔试设置合格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籍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书要在2025年8月18日(含)前取得。
2.经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6.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7.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纪律、咨询和监督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7332178。
2.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将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永康市融媒体中心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永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71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