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因业务开展需要,长兴县急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急救调度人员1名、院前急救护理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08月08日之后出生);
(五)岗位、名额、学历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依次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8日-1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长兴县急救中心二楼党政综合办公室(金莲桥路58号),联系人:翟女士,0572-6267773。
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表一份(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中心将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考试相关事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院前急救知识为主,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足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通知发出后出现自动放弃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则另加测试题。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急救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长兴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6024358。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