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人
一、公司简介
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系上城区五大国有企业之一,主要从事城建置业、项目开发、资产运营、投融资管理等业务。国内主体信用评级为双AAA,国际评级为惠誉BBB,集团及子公司均已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
本次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2:岗位计划表、报名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4.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预审、面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13日。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PDF版;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相关工作证明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压缩包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提交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
(2)在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应聘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选择岗位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提交的本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谈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根据面谈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谈。
3.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面谈成绩,确定笔试对象。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按岗位要求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出专业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4个工作日内在杭州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根据面试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及考察(背景调查)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体检工作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3.考察(背景调查)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委托专业背调机构对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六)公示、录用
考察(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杭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范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
(四)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个人邮箱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面谈、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71-86902613;联系人:田老师、庞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本公告由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