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加强我区志愿服务工作力量,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专业化发展,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舟山市普陀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秘书处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能力要求
1.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活动策划及组织协调能力;
2.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新媒体编辑工具;
3.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4.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或新闻传播类专业优先。
(三)职业素养
1.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2.承诺最低服务期不少于1年(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除外)。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报《舟山市普陀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824881875@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考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适岗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如超过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30名确定面谈人选。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替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面谈、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并依次替补。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依次替补。薪资待遇参照区级编外用工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相关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志愿服务联合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相关信息在普陀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联系电话:0580-380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