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10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4.网上缴费
5.招聘计划核减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考试及资格复审
8.体检、考察及录用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网址:www.wuch.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2510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证书、上岗证、工作经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6月12日(含)止。非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报考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25年6月12日(含)前;属于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毕业证书时间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3.参加并通过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考生,还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可使用考试通过材料替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6.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服务期内的定向生、服务期内的委培毕业生、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8.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资格条件中执业医师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个类别。
11.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在工作日进行咨询。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