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为临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国有企业,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及国有企业的用工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的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查询;临海人才网、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为后续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体以《2025年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二)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1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临海市腊梅路30号
联系电话:0576-89396680
4.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后,由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管理、写作等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上午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地点:临海市腊梅路30号。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入围面试对象放弃面试,可在面试开始48小时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相应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公告》有关规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待遇
按照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户籍要求:限台州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5年6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5年6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应聘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截至2025年6月16日。
4.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进人员与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由临海市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